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政法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博士生均为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招收一名博士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给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做适当调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2011年招生计划为10名)。
四、报名条件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硕士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不提交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报考法学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选择报考法学跨学科导师的考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须为法学或所报导师指定的一个专业(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交叉学科之一相同(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在满足(一)中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②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③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UPL.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事项请查阅上述网址。
2.网上报名注册、交纳报名初试费200元、由考生自行下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政治理论考试可以申请免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一律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申请免试。)
4.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5.准考证办理:
①时间:待定;
②地点: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③携带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网上下载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待定。
七、复试
1.复试日期:初试结束后一周之内。
2.具体复试事项于初试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根据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初试外国语不含听力。
3.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效身份证件
(3)已盖章的准考证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国外获得学位者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填写清楚并盖章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政治审查表”;
(7)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提供上述材料者,将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八、考试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乘车路线:北京站乘环线地铁至车公庄站下车,换乘375路、438路、387路或632 路汽车到蓟门桥站下车;北京西站乘387路到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可。
九、体检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论文、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推荐意见等各方面情况及考生所报第一志愿确定是否录取。
十一、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即可表明是否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或联合培养项目。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语言能力方面的专门培训,并重点从参加培训的博士研究生中进行选拔。
十二、报考费用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初试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以及录取后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初试报名费:200元,复试费:100元。
十三、招生类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均需脱产学习,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于2010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详细情况请见《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
十四、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自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将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 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 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定向生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定向生相关待遇。
(二)新生奖学金的享受范围和等级
1. 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全脱产总人数的80%左右。
2. 2011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20600元,2012年待定。
十五、考试科目说明
1.外语考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含词汇和语法结构、阅读理解、综合<完型填空或辨识错误或简答>、翻译<英汉互译>、写作五部分组成,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3.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试;
(2)业务课有关内容。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Email地址:zfyz@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