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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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介绍
 
  北京邮电大学原名北京邮电学院,正式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务院批准、由邮电部组建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1955年学校即开始招收研究生;1960年成为64所全国重点院校之一;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与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北京邮电大学1998年成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1“211工程院校之一;2000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4年成为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在2005年建校50周年之际,教育部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签署协议共建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设有网络技术研究院、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感知技术与产业研究院等3个研究院,以及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等9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36个本科专业,38个 学术型硕士专业,5类专业学位硕士点,12个博士专业,并建立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初步形成了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学科国内一流,教学质量领先,就业领域得天独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科研功能齐全,校园网和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先进齐全。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形成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教学上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跨院、跨学科选课,努力做到因材施教;通过主辅修双专业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转专业等多种方式,满足学生不同发展要求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厚德博学敬业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引领下,为在本世纪中叶(建校100周年),把北京邮电大学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一切有志于献身中华民族通信与信息产业的青年学子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  2012年我校36个学术型硕士专业,10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个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名额在2011年的基础上略有调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 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2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对外发布。
四、 为培养移动通信终端技术高层次人才、加大校企合作以及促进教育发展满足企业的特殊人才需求,中国三星通信研究院和北京邮电大学经友好协商,设立三星“移动通信终端技术”助学金。
五、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   现场照相时间、地点:201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指定网站上传照片、确认信息;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
(三)   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四)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0年8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2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和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五)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10月初,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         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均需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         11月中旬,在考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不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六、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八、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zb.bupt.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室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九、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62282163
教二楼425室
计算机学院
62282656
教三楼1005室
经济管理学院
62282101
明光楼613室
电子工程学院
62283720
教四楼338室
自动化学院
62282129
教四楼一层西侧自动化学院综合办公室
理学院
62282099
主楼807室
人文学院
62282970
教一楼317室
网络技术研究院
62281007
教三楼207室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62283441
鸿通楼504室
教育技术研究所
82056439
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邮网络教育学院503室
软件学院
58828006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室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
62284014
明光楼403室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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