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介绍
北京邮电大学原名北京邮电学院,正式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务院批准、由邮电部组建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1955年学校即开始招收研究生;1960年成为64所全国重点院校之一;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与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北京邮电大学”;1998年成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1所“211工程”院校之一;2000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4年成为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在2005年建校50周年之际,教育部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签署协议共建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2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3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10个博士专业和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初步形成了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学科国内一流,教学质量领先,就业领域得天独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科研功能齐全,校园网和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先进齐全。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形成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教学上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跨院、跨学科选课,努力做到因材施教;通过主辅修双专业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转专业等多种方式,满足学生不同发展要求。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 勤奋 严谨 创新”的校风、“厚德博学 敬业 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为在本世纪中叶(建校100周年),把北京邮电大学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一切有志于献身中华民族通信与信息产业的青年学子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2011年我校3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5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名额在2010年的基础上略有调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1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我校将另行对外发布。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 现场照相时间、地点:2010年1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指定网站上传照片、确认信息;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
(三) 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四)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9年8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1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10月初,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 11月中旬,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不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外地考生寄发准考证;北京考生上传照片后现场确认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研招办指定时间下载准考证,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yjzs.grs.bupt.cn/zkz/default.aspx。
5. 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均需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五、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七、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教一楼428室
传 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