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以下学院接收部分调剂生
1、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490100);
2、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410100);
3、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430113);
4、隆平分院所有专业;
5、基础医学院所有专业;
6、海口医院部分专业;
以上学院已在网上公布可接收部分调剂生外,其它学科专业都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二、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和要求
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二级学院“调剂信息”。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校外程序
(一)调剂考生对象
1、已上我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2、已上国家复试分数线未上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
(二)调剂程序
1、网上调剂
(1)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网上进行调剂;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调剂程序和须知”,按网上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调剂;
(3)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学科专业(门类)与自己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4)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网上调剂成功的标志是:调剂招生单位在网上确认该考生设为待录取状态,同时调剂考生在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网上调剂程序结束。
(5)调剂招生单位开具“拟录取接收函”。
2、下载数据
我校下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向校外调剂成功的考生名单,以确认调剂成功考生数据。
3、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拟录取接收函”办理有关试卷等材料调剂手续。我办将在5月中旬分批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打印调剂考生试卷并统一寄至考生调剂单位。未在网上进行最终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即我校下载调剂的数据库无名单的考生)一律不能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考生必须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后所有调剂程序完成。
4、我办仅对在调剂前考生的初试成绩单上加盖公章,其它表格及证明在调剂成功前一律不予盖章。
5、已参加我校复试并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校外,如预调剂,必须经所报考学院和我校研招办同意方可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三)研招办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校本部三办公楼301,联系电话:0731-88876806,传真:88876474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