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化学所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化学学科(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四个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3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材料学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0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数学二成绩不低于9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材料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0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数学二成绩不低于9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三、复试时间
3月29日报到(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月30日上午7:15体检;
3月30日下午面试。
四、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与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本学科、专业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学基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实验室组成复试小组;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拟录取资格确定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1.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复试报到须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人事或档案部门公章),②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下载),③政审表(下载),④一张一寸本人近期彩色照片及体检费120元,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⑦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⑧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⑨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⑩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3.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4.提供化学所位置图、附近部分招待所信息、乘车路线,仅供参考。
报到地点:化学所2#楼三层311会议室;化学所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位于北四环中关村2号桥北侧)。抵达乘车参考路线:从北京西站乘特6路、320路到中关村下车;从北京站乘地铁到木樨地换乘特6路、320路、717路、也可换乘地铁四号线到中关村下车,或乘地铁到西直门换乘375到蓝旗营下车。
八、其他
1.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且接到邮件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24日前后立即回复邮件,确认是否能按时报到。
2.外部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联系调剂接收单位。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材料转递手续。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得转递其他院校。届时见相关调剂通知。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