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可以进行调剂。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等材料,及时与有关招生单位联系。
3.考生落实调剂单位后,请及时将接收单位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加盖招生办公章,考生本人在调剂函空白位置手写“本人调剂到该单位”并本人签名),邮寄、传真(010-62553991)或直接送达我所研究生部(东楼218房间)。收到有考生本人签名认可的《调剂接收函》,我部方可将考生报考材料寄至调剂单位。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生部
电话:010-625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