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分数线参见“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及地点附后。
三、复试形式
电子所按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复试小组,采取差额复试;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四、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与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本学科、专业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学基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拟录取资格确定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入学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85%+英语口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报到须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材料见“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3.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等有有关费用自理;
4.电子所附近部分招待所信息、乘车路线,仅供参考。
电子所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四环西路19号(位于北四环中关村3号桥北侧)。乘车路线:从北京西站乘特6路、320路到中关村下车或乘320路区间到保福寺桥西下车;从北京站乘808路到中关村下车,或乘地铁到木樨地换乘特6路、320路、717路到中关村下车,或乘地铁到西直门换乘375到蓝旗营下车。
七、中科院电子学所纪检监督电话:010-58887002
中科院研究生院 监 督 电 话:010-82649886 010-88256714
八、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如低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将自动失去复试和录取资格。
2.外部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联系调剂接收单位。届时详见调剂通知。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