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硕士入学考试最低复试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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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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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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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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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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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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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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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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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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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 )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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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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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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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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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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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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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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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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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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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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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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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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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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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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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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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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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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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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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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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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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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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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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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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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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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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12]
(不含 [1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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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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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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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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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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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90,单科不低于60,综合不低于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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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少考生(A类考生)
西部定向委托考生(B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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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降5分,单科不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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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内蒙(15)、贵州(52)、云南(53)、西藏、甘肃(62)、青海、宁夏(64)、新疆(65)、广西(45)九省(区),或重庆(50)、四川(51)、陕西(61)三省(市),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一志愿上线考生是否能参加复试,请上网查询(www.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查询方法相同。
2.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类别为自筹、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的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6.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