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标准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 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招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1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10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0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网址:http://grad.cnu.edu.cn[教育网]或http://222.35.140.57[公网]。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初试科目不含政治理论。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0年4月17日至1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时间:后期公布
四、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二)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503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教育网]
http://222.35.140.57 [公网]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咨询电话:010-68465054,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E-mail:cnuy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