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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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考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应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我校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训练
成员:段红梅 张寿庭 杨进 彭国华
监督电话:纪检电话010-8232230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322323
请各院组成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制定本院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并在复试前向学生公示。要求各院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拟接收的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我校拟接收的校内及外校2008级推免生(复试学生由院系负责通知)。
二.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复试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招生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权力和责任;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规范复试工作程序;结合各单位特点,提出科学、合理的复试工作考核内容体系和标准,使考察范围更加全面,考察方法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
1.专业课笔试:原则上按3小时命题,成绩以百分制评定。考试内容由各院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选定一门专业课或以专业综合课的形式进行考试。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由各院自定,确定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院主页公示。
2.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要求由包括拟接收推免生的导师在内的3—5名导师(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面试小组进行。
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员由教研室提名,院长审查同意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专业综合面试的重点是弥补笔试的不足,并结合研究方向全面了解考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应当场给出。
外语测试导师组中要求至少有一人外语口语流利 (一般应在应试语种国家工作或学习半年以上)。如有关院、教研室教师中没有合适人选,可聘请我校外语学院相应语种的教师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运用外语进行实际交流的能力。考试可采用对话的方式,全程录音或录像,考试内容需有记录记录;考试结束后,按照教育部的测试要求和学校制定的评分标准,由测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听力和口语各占50%。
复试结束后,各院应将成绩报研招办,专业课笔试试卷、专业面试的各项记录表及外语口语测试的录音、录像磁盘由所在院保存二年备查。院公示复试结果,并将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含拟接收的专业)由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过程中研究生院将协同纪检办实施全程监督与检查。
3.体检:各院在进行复试的同时应安排推免生到我校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有关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复试费为¥100.00(不含体检费),复试时收取。体检费收费标准见体检通知。
四.其他问题
各院在接收推免生时应充分考虑本院专业情况,加强优势专业的人才培养,同时兼顾其他专业平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予限定,各院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设定导师招生人数以保证各专业及导师均留有一定的名额接收全国统考生。院接收免推生要求其本科毕业专业与所申请硕士专业相近或相关,特殊情况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由院自己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需在推免工作期间将学生材料送交研招办审查核实。否则责任自负。
请各学院在10月11日前将《研究生复试情况总表》及《2012年拟录取免推生数据》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复试情况总表
附件 2:院拟录免推生数据库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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