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2年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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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2年面向社会招收50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事宜请于2011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pku.edu.cn)。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仅限北京大学报名点报名、考试。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月。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2.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3.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测试。
  4.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六、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采取每月集中4天授课的教学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及待遇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工程管理硕士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被我校录取的工程管理硕士学生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学费
  学费为9.9万人民币,分两年交清。每年学费为4.95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宿自理。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工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5444、010-82524866
  传  真:010-82524866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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