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基本分数线
1.统考
门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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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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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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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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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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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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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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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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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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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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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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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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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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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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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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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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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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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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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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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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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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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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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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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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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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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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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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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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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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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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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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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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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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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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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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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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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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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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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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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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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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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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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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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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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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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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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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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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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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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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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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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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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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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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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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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并在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政治、外语≥35,综合≥150,总分≥250。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考生须提前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医学部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复试,如果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同时,医学部研招办将3月18日后陆续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医学部不向各位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