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接收本校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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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接收本校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研究生培养二级部门:
学校2012年本科一本应届毕业各专业全体申报推免同学: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的我校2012年推免生候选名单已由领导小组日常办公机构学生处转递研究生院,标志着我校2012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已进入接收阶段,按学校总体计划,现就接收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工作内容和时程安排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包括接收专业的志愿选报、接收复试及录取三部分。具体工作时程安排如下:
1、   申请推免本科毕业生校内网报
时    间:2011年10月12日—14日
网    址: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免生招生信息专栏
http://yjs.cmu.edu.cn/cs/tmbm/tmbm1.php
要求:我校本科全体候选推免生源,包括外推生源,均须上网填报申请志愿(参见学生处递转名单:附件一、附件二)。
2、   校内接收推免生政策说明会
   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
   点:研究生院40教室
参加人员:研究生院及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相关管理人员,学生处推荐的全体候选本科推免生源。欢迎各级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导师参加。
3、校内接收专业志愿选报会
(1)普通高校推免计划专业志愿选报会
时   间:2011年10月15日下午14:00时
地   点: 40教室
参加人员:研究生院及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相关管理人员, 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全体候选推免生源。欢迎研究生导师参加。
(2)支教团推免计划专业志愿选报会
时   间:2011年10月16日下午14:00时
地   点:研究生院会议室
参加人员: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相关管理人员,候选支教团推免生源。
研究生院根据学生处转递的公示后的候选推免生源总排名名单(附件一),按照推免接收优先顺序和本人专业志愿,依序择优接收申报专业志愿。逾期不参加专业志愿选报会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不再补录。
不接受学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名额计划的候选推免生源,其推免资格自动放弃,所空名额由候选名单依次递补;但其可于选择放弃时公开声明等待某一导师的复试替补。
4、校内接收推免生源的复试工作
时   间:2011年10月17-19日(周一-周三)
负责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23271906)
专业志愿申报接收后,研究生院按等额替补方式组织复试。所有候选推免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阶段。复试不合格者推免资格自动作废,其推免指标由复试替补生源或候选名单依次递补,并重新填报专业和导师志愿。
5、录取推免生中国研招网上报名及名单公示
时   间:2011年10月20日
负责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23271906)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汇总上报并公布。所有录取的我校本科推免生源(包括获得学校确认的具有外校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源),均须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并随2012年统考硕士新生于2012年暑期入学。
6、提交推免生登记表的截止时间
    间:2011年10月25日
提交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23271906)
二、推免生校内接收的工作方案和基本程序
(一)2012年推免名额的接收指标分配
1、教育部指标
我校获得国家普通高校推免计划指标总数90名,其中专业学位38名(单项推免比例6.8%),学术学位推免指标52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指标5名,均为学术学位;总推免指标合计95名。
2、接收原则和指标分配
根据推免计划指标规模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学校接收原则和各院系的接收指标分配(参见附件三)如下:
科室导师总体接收原则
每个校级专业科室(专业科室和教研或研究科室共存者,导师仅列在专业科室下计算)接收本校推免生不超过1人;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及全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或重点实验室科室增加1名,但科室和实验室不重复;辽宁省提升计划学科和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科室增加2名;科室与招收指标限制在院系指标范围之内。申报导师均须为接收推免生源的学校2012年全国招生简章导师(详见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各科室每名导师接收留校推免生不超过1人。
普通高校推免计划的90名指标的分配
专业学位38名:均不外推。推荐指标按单项推免比例分配为:本科临床医学专业24名、口腔医学专业5名、医学影像学4名、医学检验学2名、护理学3名。各院系的专业学位接收名额分配为:附属四院接收不少于3名,其它附属医院(含护理学院,下同)在总体接收原则下,没有指标限制。
学术学位52名:外推校际交流11名,校内接收41名;校内接收名额分配为:
附属医院学术学位指标10名,报考不足时,指标收回至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其中,
临床国家重点学科指标7名(含辽宁省提升计划学科,下同)---一院皮肤,呼吸,内分泌,普外,检验,二院儿科,一、二院影像学科(不划分院系);
附属医院基础学科指标3名---不划分接收院系。
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学术学位指标31名,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法医学院及其他独立建制的二级院系所,接收院系无接收指标限制。
③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接收
推免指标5名,均为学术学位,均不外推,接收专业无学科和院系限制,但须符合导师接收原则和专业接收条件。申报支教团推免专项的候选生源,须于专业志愿申报前参加并通过校团委组织的支教团推免生面试;具体请注意参阅校团委通知。
(二)      专业接收条件
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临床学科专业的推免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为相同专业,但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专业学生可按排名参加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本专业报考。
2、各附属医院的相同学科均可接收符合本专业接收条件的推免生报考,如附属口腔医院的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临床医学下学科可同时接收临床医学生源。
3、我校临床学科(指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外本科专业(包括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和护理学)的推免生仅可报考本专业和基础学科相关专业。非临床医学推免生源不能报考病理学。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可报考学校各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但须符合上述专业接收条件。
(三)      专业申报优先基本程序
     推免志愿专业的择优选报依据学校学生处10月10日最后提交研究生院的我校2012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名单的排名名次进行,优先顺位如下:
1、本专业申报:按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的顺序进行,依据学生处2012届分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名单,择优志愿选报。
2非本专业或第二轮申报:依据学生处2012届候选推荐免试研究生总综合排序(参见附件一)进行择优选报,额满为止。
3、报考我校基础学科各专业的本校推免生中,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推免生在总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接收。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申报:选报生源须经学校团委组织的项目考核,最终确定候选指标进入接收复试。候选生源按学生处总成绩名单择优初选报名,可报考附属医院和校部地区各学科专业,无名额限制,没有二级院系限制,但须符合专业接收条件。
三、其它
1、校内补选:如果选择报考名额未满(普通项目和/或支教团项目),研究生院将重新组织报名选拔。重新报名的基本条件如下:
本科阶段无违纪、无处分、无不及格、前四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3内;
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外语复试笔试,择优排序申报专业志愿,额满为止;
③接收专业限制为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各专业。
2、校外扩大接收:在校内补选后,如仍有剩余推免名额,学校将进行校外扩大接收,以完成招生推免计划;即学校将使用我校的推免指标接收外校推免生源,直至额满为止。
3、国家2012年研究生收费政策尚未确定,因此我校目前暂定对推免生实行公费生录取制度,最终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确定的2012年研究生收费政策执行。
4、被推荐录取的学生,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修完后期本科课程,完成毕业实习,通过临床技能考试;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受到违纪处分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推荐指标自动作费。
5、为确保我校推免生招生规模的最终完成和加强学术道德意识的培养,我校要求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如未接到复试不合格通知,不能更改报考学校、院系和专业。对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允许再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也不能在大学本科毕业时选择出国(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按相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考试等去向形式,否则视为不诚信行为,学校将予以彻底追究。
6、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春玲,单磊
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内推候选名单
附件二:201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校际交流名单
附件三:2012年接收校内推免生院系专业名额计划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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