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含学术学位18个专业、专业学位6个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外语水平良好,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6. 申请者所在院校原则上应为“211工程”院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非“211工程”院校申请者,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7.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应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和操作能力,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提交材料
1.《辽宁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最迟复试时提供)。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所有以上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留我校归档,不予退还。
申请人在面试时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10年9月底前将上述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五楼西配楼513室,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编:110036)。
2.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10月9日下午二点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面试。
3.研究生学院将于10月13日对复试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外语测试,15日公布外语测试结果。测试通过后方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
4.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等相关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具备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录取
1.我校将于2011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包括业务课面试或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通过者,学校将于2011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