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用一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技论文写作能力。
(4)身心健康。
各学科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学科的特点,针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在学年限实行弹性制,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延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少数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提前答辩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按学校《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与原则
1、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重的方式,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实际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3、硕士生的课程教学应采取讲授型、研讨型、实践型的方式,着重培养硕士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应注重硕士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应采用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实践性工作和学位论文研究等培养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硕士生培养过程,应使硕士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一定的工程实践技能。
5、积极开展文化、学术和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人文素质。
四、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导师应严格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在与研究生讨论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和研究生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的学分分为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研究生必须修满28个课程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7学分。
必修环节必修4学分。
(一)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5学分
(1)自然辩证法,计2学分;
(2)英语,计3学分。
开设研究生英语和翻译两门课程,共计96学时。
2、学位基础课:至少8学分
(1)数理类
两门,按多选二设置。
(经管类专业一门)。
(2)核心课
两门,按多选二设置。
(按一级学科设置一门必选课)
3、学位专业课:4学分
两门,按多选二设置。
4、非学位课:11学分
(1) 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计1学分
跨学科或门类课一门,计2学分
(2) 选修课
选修课是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了解学科前沿,训练实验技能、培养研究能力而开设的课程。
各学科要开设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给研究生留有足够的选择空间。选修课提倡采用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提倡开设方法论课程。可以选择博士研究生课程作为选修课。
除专业选修课,选修课还可以是下列课程:
(1)每个导师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开设一门结合研究方向的短课程,课程可以采取专题讲座、与研究生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短课程按16学时记,计1个学分。
(2)在“科研方法与学术论文写作”、“工具与实验类”课程中必选一门或各选一门。
5、任选课 (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经导师同意后选修任选课。任选课最多不超过两门,一旦选定,必须参加考核获得成绩,否则按0分记入成绩单。
6、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本科生必修课。各专业需确定补修课程范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基础情况确定学生的补修课程。补修课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能申请学位。补修课不计学分。
(二)必修环节学分
1、选题综述报告及开题报告计1学分。
2、听取前沿讲座计1学分。
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情况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各种前沿讲座的次数及考核方式。
3、科研实践,计1学分。
研究生要结合科研项目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导师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预研项目),科研项目包括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参加项目后必须完成相关研究报告。
4、教学实践,计1学分。
教学实践可采取教学辅导、习题课、答疑、批改作业(1个小班以上)或指导本科毕业设计(1名)或实验指导(5次以上),或课程设计(15人以上)等。
六、学位论文
完成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论文选题基本要求
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应用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必须搜集有关文献资料、专利,阅读30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英文学术论文不少于20篇),写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填写规定格式的开题报告,就论文选题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报告和讲评后,经导师审定通过后,开始进入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并撰写学位论文。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论文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该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4、论文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按《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进行,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原则上,申请硕士学位要在本学科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获得专利申请一项,具体标准和要求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自身特点自行规定,研究生必须达到要求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5、论文内容知识产权
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南京邮电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本方案从2008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