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大纲
I 考查目标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法学的价值意识形态。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法理学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学硕士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法学专业硕士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以利用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国际视野、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学专业人才。考试要求是测试考生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与方法论等,主要包括法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的本质和作用、法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创制和实现、法的价值等。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 6个 每词5分,共30分;
简答题 6个 每题15分,共90分;
论述题 1个 30分。
III 考查内容
一、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二、 法的概念
三、 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
四、 法的要素
五、 法律体系
六、 权利和义务
七、 法律行为
八、 法律关系
九、 法律责任
十、 法律程序
十一、 法的历史
十二、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十三、 法的制定
十四、 法的实施
十五、 法律职业
十六、 法律方法
十七、 法的价值
十八、 法与秩序、自由、效率、正义、人权
十九、 法与经济、政治、文化
二十、 法与法治国家
二十一、 法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