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10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名。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9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ujs.edu.cn),查阅相关说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460100(MBA):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且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有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报考我校MBA、艺术类专业及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须在江苏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江苏”“江苏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三)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化学(农)、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MBA考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10日;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所有参加江苏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MBA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和体检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等。
八、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学术型硕士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全部免交学费,并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各院系招生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大约为8%。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网报信息无效。2010年我校共招收单考生10名,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强势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院系。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三)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有关专业学位硕士的收费问题,目前教育部尚未明确,届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历年专业课初试试题及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
(六)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七)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