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考生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招生领域
430102机械工程、430128农业工程、430130环境工程、430132食品工程、430139生物工程和430141物流工程等六个领域。
三、报名
详见报名流程图。
四、考试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GCT:2010年10月30-31日。专业课和面试大约在GCT成绩出来后两周左右,具体看我校研招网通知。
3、考试内容: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成绩一年有效。②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按领域分,详见招生目录。③面试。
五、录取
1、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数的10%。
六、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七、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有关费用
培养费每学年6000元,以三年计共18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考生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招生领域
470101作物、470102园艺、470103农业资源利用、470104植物保护、470105养殖、470106草业、470108渔业、470109农业机械化、470110农村与区域发展、470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470112农业信息化、470113食品加工与安全、470114设施农业和470115种业等十四个领域。
三、报名
详见报名流程图。
四、考试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GCT:2010年10月30-31日。专业课和面试大约在GCT成绩出来后两周左右,具体看我校研招网通知。
3、考试内容: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成绩一年有效。②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按领域分,详见招生目录。③面试。
五、录取
1、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3、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推广领域、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七、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农业推广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有关费用
培养费每学年6000元,以三年计共18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考生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报名
详见报名流程图。
三、考试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GCT:2010年10月30-31日。专业课和面试大约在GCT成绩出来后两周左右,具体看我校研招网通知。
3、考试内容: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成绩一年有效。②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详见招生目录。③面试。
四、录取
1、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七、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有关费用
培养费每学年8000元,以三年计共24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学位或兽医博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兽医硕士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考生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兽医博士
1、必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7月31日;2、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3、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5、《考生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报名
(一)兽医硕士
详见报名流程图
(二)兽医博士
报考者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grasch.njau.edu.cn)下载和填写《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于现场报名时间(见网站通知)携《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我校报名点报名。
三、考试
(一)兽医硕士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GCT:2010年10月30-31日。专业课和面试大约在GCT成绩出来后两周左右,具体看我校研招网通知。
3、考试内容: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成绩一年有效。②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按领域分,详见招生目录。③面试。
(二)兽医博士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31日。
3、考试内容:
①英语。
②兽医基础课。
③兽医专业课。
④面试。
兽医基础课考试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集中阅卷。考试范围分为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兽医基础课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联系电话:010-62818525 联系人:司建新)。英语、兽医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和阅卷。
四、录取
(一)兽医硕士
1、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3、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二)兽医博士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兽医硕士、兽医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七、有关费用
培养费兽医硕士每学年6000元,以三年计共18000元。兽医博士每学年10000元,以三年计共30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
详见报名流程图。
三、考试
1、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考试证》。
2、考试时间: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2010年10月30-31日。政治理论和面试大约在前三门成绩出来后两周左右,具体看我校研招网通知。
3、考试内容:
①英语。②公共管理基础。③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④政治理论。⑤面试。
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余3门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命题。
四、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五、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政府部门与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对公共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学制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多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七、有关费用
培养费合计28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