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之一,根据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要求,2012年,我校共有130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00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约1200名(含推免生,约占5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800名(含推免生,约占40%),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全校统一调剂使用,目录中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该类考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且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和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⑷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一)中的第1、3各项的要求,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四)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意者,请登录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说明了解有关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注意事项及相关事宜。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学习年限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士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2-3年,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协商确定。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届时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统一到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摄像、核对信息、交纳报考费等,逾期不再办理。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起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3217)。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生科目在1月9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部分管理类为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二个单元)。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2.复试
(1)复试分数线: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复试分数线),我校可能对部分学科、专业另行划线,届时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要求为准。
(2)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内容: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为倾向的面试,同时还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科目浏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对初试合格、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其中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各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
六、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
我校已从2009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了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扩大了资助范围,并实行每学年动态管理,具体如下: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艺术学院各专业除外),艺术学院各专业为8800元/学年,MBA考生15000元/学年、MPA考生9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
⑴ 非定向研究生——考生档案调至我校,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覆盖面为100%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学业奖学金;
⑵ 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也不须交纳学费;
⑶ 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凡报考委托培养考生,请在网报时详细填写委托培养单位全称;
⑷ 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
3.学业奖学金设置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详细规定以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为,特等:学费 + 0.6万元;一等:学费 + 0.4万元;二等:学费 + 0.2万元;三等:50%学费。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均为三等。
5.培养机制改革对象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单独考试研究生。
为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增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八、出国留学和硕博连读
1.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专栏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于第四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于第五学期秋季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其他说明
1.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2.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与淮海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约30人,相关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目。
3.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 ● 表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表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表示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表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
4.关于业务课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向相关学院咨询,历年专业课真题可致电0516-83884915联系。
联系地址: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号码:0516-8388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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