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93年,现有教职工9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9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2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人;学校“136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第三层次人选1人。现有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余人,法学双学位生300余人,夜函大学生400余人。学院目前设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个硕士点和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个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办公室、教学管理科、学生管理科(团总支)等3个职能科室,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项目开发办公室等2个临时机构;设有法律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社会学系、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等5个教学系室和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验室等2个实验室;设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企业法律事务中心和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等4个校级科研机构以及图书资料室等教学附属机构。
学院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年来,承担并完成教育部、山东省和学校教学研究课题多项,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励。投资150万元建成500㎡模拟法庭实验室,投资50万元建成200㎡社会工作实验室。学院资料室各类图书藏书量达到2万余册,各种学术期刊、报纸120余种。
近年来,先后完成国家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省教育厅及学校科研项目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近60部,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9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市及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省部级奖励10余项。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方针,把培养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具有社会竞争力与社会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学生考研率逐年提高;不断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不断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自身建设,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站、青年志愿者等一系列品牌活动在校内外引起广泛反响。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院现有法律学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行政学会、社工学会、灵感剧社等学生社团,定期出版学生刊物《新法学报》。
学院将坚持“高质量的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办学要求,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建设一流的学科为重点,以培养一流的人才为目的,全面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层次,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法学院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