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基础,是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为加强我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力争建设一批具有一流的“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的示范性课程,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建设原则
1.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由学校统一规划,培养单位主体建设,课程负责人具体承担。
2.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应突出精品意识,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为主,实行课题立项动态管理。
3.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应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形成以重点课程为支点,体现我校特色、代表我校水平、引领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的系列课程。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应体现学科前沿理论动态,反映师资队伍的研究能力,运用先进的方式方法。
三、建设内容
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师资队伍建设
2.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
3.教学案例库建设
4.教学参考文献建设
5.网络教学资源建设
6.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7.教学实践环节
8.考核评价方式
四、申报与评选办法
1.申报立项的课程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研究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2.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且近3年承担了与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显著。
3.申报立项的研究生重点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报研究生学院。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审核相关材料,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重点课程。
五、建设周期与经费管理
1.获准立项的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2.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方式。立项后划拨一半,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另外一半。
3.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学资料(参考书、教学软件等)的购置和复印、教学课件的制作、外出调研、参加教学研讨会或培训、外聘专家的讲课费等。
六、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1.项目建设中期,课程负责人应向研究生学院提交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等。凡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提交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学校将缓(停)拨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
2.项目完成后,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提交重点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并申请项目验收。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课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目标,是否有标志性成果,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若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将取消课程负责人下次申报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的资格。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