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教育承担着为博士研究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和为社会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人文地理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较强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宏扬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精神,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区域人口研究
2、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3、区域开发与规划
4、GIS与房地产经营开发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7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3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活动2学分。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4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每门课3学分,课时不少于54学时,至少修满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门课3学分,课时不少于54学时,至少修满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程:每门课2学分,课时不少于36学时,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课2学分,课时不少于36学时,至少修满2学分。
(详见教学计划表)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学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记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五、培养环节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的科学训练和必要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生既牢固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其培养环节主要包括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学术活动、科研活动、实践活动和论文答辩。
1、综合考核: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毕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导师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工作检查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学术活动: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人文地理学专业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导师等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人文地理学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在学期间听取学术报告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科研活动:为保证我校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专辑)上发表一篇署名山东师范大学的专业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为第二作者。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6、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7、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应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和论文答辩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