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自觉学习实践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好学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刻苦严谨的学风,以及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积极创新精神。能胜任高校的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并有适应党政机关事业部门工作的潜在能力。
3、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有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
三、研究方向
1、先秦秦汉史
2、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3、宋元明清史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0分,另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共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共4学分;
学位基础课,1门,必修,3学分;
学位专业课,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五、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做一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应在第3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论证通过开题报告,写出论文工作计划。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导师组应根据论文开题报告和工作计划检查论文写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指导。第5学期11月份进行论文工作检查,于第5学期末完成论文初稿,并在第6学期5月份以前修改定稿,打印送审。
4、学术活动。应鼓励本专业研究生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拓宽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发展状况。学习期间,听取学术报告不应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应少于1次,至少撰写1篇专业文献综述。
5、科研活动:为督促研究生的科学研究,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一般论文集)。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必须是文章的第一作者。
6、实践活动:教学实践应安排在第2学年,总工作量不应少于20课时。其中讲授本专业本科课程不应少于10课时,其它可安排为教学的辅导和辅助工作,以及给本科学生作学术报告。成绩为“合格”者为通过。此外研究生还应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并写出社会实践报告。
六、培养的方式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科学的训练和必要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生既有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从事教学和行政等工作的能力。
2、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在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等重要环节上,由导师组集体讨论与审查。
3、应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状况,予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