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及2011级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育中最基本的文件之一,也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请各硕士点做好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各硕士点专业200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查看,或从网址http://ge.sues.edu.cn/Article.aspx?id=513下载。总学分要求管理学为不少于37学分,工学不少于34学分。
二、制定方法
以导师为主导,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制定为原则。各导师和研究生充分沟通,由导师结合每位研究生的特点分别制定,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三、执行要求
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轻易改动。如果不能完整执行制定的培养计划,将影响研究生毕业与获得学位。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制定好的培养计划表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一份至研究生处。另外,研究生本人还须在10月28日前登录信息系统,在系统里提交培养计划。逾期该功能将关闭。研究生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提交的培养计划准确无误。若网上培养计划与上交的经签字的纸质版培养计划不符,以签字版为准,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沪工程教[2010]69号)相关规定,选课人数2人及以下课程不开课,请学院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