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波,女,荷兰伊拉默斯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具律师资格。研究范围主要涉及经济法、商法。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金融法、票据法、证券法及期货法等课程。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金融法教学团队负责人。先后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三等奖、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等多项荣誉。
出版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法的完善》(英)、《中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新加坡期货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借鉴》、《期货法论》、《金融法学》、《证券法学》、《商法-案例与图表》等著作或教材,发表论文多篇。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课题;主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上海市教委研究课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课题多项。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兼秘书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