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2001年3月在原研究生处基础上设立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教育院是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日常管理和就业指导等。现任院长林燕萍教授,党总支书记刘正浩研究员。
学校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法律史、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10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作为全国首批八所院校之一,学校从1996年始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JM)。学校还具有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与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资格。
近年来,在人才强国战略与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学校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的优势,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学校积极开拓中外合作培养途径。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联合培养国际商法硕士学位研究生。
作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重镇,华东政法大学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与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创办研究生教育25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5000多名硕士研究生和300余名博士研究生。目前至2007年5月在校法学博士研究生近200人、法学硕士研究生近110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60余人及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近600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生120余人,以及中外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约40人,总计在校研究生规模2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