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我校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因此,各学院(系、中心)应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时程表,并通知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承担人和导师。此项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项目承担人向学院报送材料
项目承担人应认真梳理立项以来的科学研究进展,总结本人承担的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结题表》(空白表格可在研究生部\培养管理\下载表格(学生相关)栏目下载),一式二份打印后,请导师签署意见,递交学院审核。同时递交电子版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结题表》和两本学位论文。对于到期未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或未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承担人、导师、学院,都应在结题表中明确表述并说明情况。
二、学院审核并向研究生部递交材料
学院(系、中心)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的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办法,验收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推荐项目研究中出现的创新性成果和代表性人物(推荐比例为本学院第五届创新基金项目总数10-20%),审核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2.5年学制的专业为主)或2012年6月15日前(3年学制的专业为主)完成验收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的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需向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
1、上海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总结本单位本届创新基金项目中取得的科研成果总量(按三大检索、核心期刊或本领域优秀刊物、展览等统计)、获得的荣誉及奖励情况、创新性成果以及代表性人物介绍、创新基金项目科研管理工作的文字总结及图片;总结提炼本单位五年来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2、第5届创新基金结项汇总表.doc;
3、代表性人物的结题报告、学位论文;
4、对未完成研究工作或未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向研究生部提交情况说明与鉴定意见;
5、《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结题表》只提交电子版。
三、学校审定并追拨剩余经费
经学校创新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组审核通过的第五届创新基金项目,二周内追拨经费到立项时的经费卡中,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
四、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地点:宝山校区行政楼409室
联系人:刘山莉 电话:66133509-11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