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有:学术型的11个学科门类的127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的14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4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6位数)的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两大类别的选择。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凡属专业学位领域的备注栏均有注明。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位目录调整、设置、删减工作的文件规定,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较之2011年有较大变化,其中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新名称是:010120管理哲学(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哲学系),030221公共关系(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政治学系),040128言语听觉康复科学(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系),060200中国史、060300世界史(学术型,招生单位:历史学系),070221材料与光电子(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物理学系),070520河口海岸学(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070701物理海洋学、070703海洋生物学、070704海洋地质(学术型,招生单位: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071400统计学(学术型,招生单位:金融与统计学院),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学术型,招生单位:通信工程系),083500软件工程(学术型,招生单位:软件学院),100701药物化学、100706药理学(学术型,招生单位: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120220市场营销(学术型,学校自主设置,招生单位:商学院),130200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招生单位:音乐学系),130300戏剧与影视学(学术型,招生单位:传播学院),130500设计学(学术型,招生单位:设计学院),135105广播电视(专业学位,招生单位:传播学院)。
3.我校2012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我校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的不需交付培养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需交培养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另定。
4.我校的招生简章,待国家教育部的全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文件、以及上海市的有关工作规定的下达再编制,我校招生简章的内容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计划说明、学制、培养方式、报考条件、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安排、录取办法、学费说明、学业学位、毕业就业和其他事项。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前务必阅知我校的招生简章。
5.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数未定,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下达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为拟定且供参考,学校对最后录取数可以作调整。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生数,视推荐免试生生源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约60%。
6.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
金融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统一招生。
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研究方向(不按学科)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数学系、计算科学与技术系实行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不按招生单位)统一招生、即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列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可以是物理学系或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按专业统一进行。
8.请报考我校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考生注意,在教育部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专业目录”栏和“网上报名”系统,我校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共有“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生物物理学”四个专业,根据学校工作最新确定,该重点实验室招生专业现仅为“光学”专业,“原子与分子物理”并入物理学系的同专业招生,“凝聚态物理”“生物物理学”不招生(物理学系有此两专业招生)。考生网上报名时,不可报考该重点实验室的“凝聚态物理”“生物物理学”专业,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
9.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术型)学科可自主设置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后两位从“20”开始、专业名称前标注“★”号),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10.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11.报考我校传播学院(广播电视(书法视觉艺术))、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音乐学系(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艺术研究所(美术(艺术硕士))的考生,初试科目有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内必须来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并必须来上海考试。
艺术研究所(美术学(学术型))的初试科目是理论考试、无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点,考点即为考试点。
根据教育部工作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内必须来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并必须来上海考试。
此款内容考生的具体报名办法,稍后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报名办法”。
12.我校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为:①高职高专(大学专科)(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12年9月),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他应试语种四级),如应试语种为二外的也需提供应试语种四级证书,③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上述条件①②③为报名时必备。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本科结业生和高中起点本科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去①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和本科网络教育未毕业的人员(即在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未能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上述第12款报考条件的设置,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
凡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以上第12款所涉及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来上海报考,即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在规定日期内来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备齐上述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必须先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考试也必须来上海参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提前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部分院校有全日制的2012年6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学生(不含2012年6月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本科所在学校认可此类学生属教育部招生简章和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学生如报考我校,则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上述第12款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考生(即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即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上述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有疑,应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认证。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报名现场确认时、复试时、录取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点和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
1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情况、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14.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以下2012年招生信息未开通前,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所查内容(特指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均为2011年度及以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