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系、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各院(系、所)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成若干由政审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国家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体情况和我校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定性分数线。各院(系、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系、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将于4月初2011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10]7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点击查询有关资格审查的详细说明。
3.体检
复试期间本校门诊部将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以在本校门诊部参加体检,也可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有关体检须知可登陆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4.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系、所)具体复式方案附后。
(2)复试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1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网上下载的形式获取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考生需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在复试期间提交给有关院(系、所)。
四、录取
各院(系、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学业奖学金评定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将获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具体由院(系、所)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对于调剂录取和破格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当年将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各院(系、所)具体评定办法见附后的《各院(系、所)专业复试方案》。
六、调剂手续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11年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达到统考、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3.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待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接受校内调剂的专业将会在网上公告,未达到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但符合我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上网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附:各院(系、所)专业复试方案
一、人文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20)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各占50%。
2、笔试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3、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外语(含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外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占30%。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如某考生笔试成绩为90,面试成绩为75,则该考生的复试成绩为:90×50%+75×50%=82.5。
5、跨学科调剂复试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见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总成绩。计算方式: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入学总成绩。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复试成绩为82.5,则入学总成绩为:380÷5×60%+82.5×40%=78.6。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
各专业按照初试加复试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学业奖学金奖项,推荐免试生入学当年原则上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调剂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当年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
二、经济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18)
经济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比重分别为:50%、30%和20%。2011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1、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学院确定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硕博连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
初试报考经济学大类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可从下列A、B、C、D四个系列专业中选报志愿:
A、政治经济学
B、经济思想史
C、经济史
D、经济理论与应用(大口径,包括四个专业)
D1、西方经济学
D2、数量经济学
D3、劳动经济学
D4、人口、资源与环境学
在D系列中考生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作为自己的志愿。比如:如果考生选了D2为第一志愿,那么不能再选D1、D3、或D4作为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表和截止时间于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3、复试安排
(1)笔试
硕博连读项目:
020101政治经济学: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附参考书目:《现代政治经济学》程恩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
020102经济思想史: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附参考书目:《中国经济思想史简编》胡寄窗,中国社科出版社(1987 年)。
020103经济史: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附参考书目:《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杜恂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年)。
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07劳动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英语:阅读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非硕博连读项目:
020209数量经济学:英语:阅读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数学:包括:《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部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英语》、《数学》。
(2)面试
面试:所有考生均参加两组面试,英语组面试和专业组面试。
其中入学专业课程考试选择《实变函数与数理统计》科目的考生,作为一组进行面试。
面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通知考生。
4、录取原则
经济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以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4)入学专业课程考试选择《实变函数与数理统计》科目的考生,经济学院对其单独划定招收人数,考生的总分和单项分达到经济学院录取标准。
(5)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院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5、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
扣去推免名额外,全院今年通过复试招收47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统考招生人数
|
全院
|
47
|
硕博项目
|
政治经济学
|
1
|
经济思想史
|
0
|
经济史
|
1
|
西方经济学
|
4
|
数量经济学
|
7
|
劳动经济学
|
1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1
|
硕士项目
|
数量经济学金融计量经济学方向
|
32
|
6、奖学金安排
奖学金的安排原则是:第一,奖学金的安排向硕博连读学生倾斜;第二,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具体的安排是:
(1)硕博连读学生将给予一等奖学金。中途退出硕博连读的学生,在下一学年中,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将只能获得三等或者四等奖学金。中途退出是指未通过资格考试或通过资格考试申请退出者。
(2)硕士项目学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奖学金的等级。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联系电话:021-65903600)
(一)复试形式及程序
采取差额复试,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以面试为主,面试总分值100分,总分=面试成绩×40%+(初试成绩/5)×60%
(二)复试内容
1、政治考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2、外语(面试)。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4、考察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理论功底,以及科研创新能力。
(三)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奖学金分配比例
根据录取学生的初试加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学业奖学金奖等级,调剂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当年将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
四、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99;MPA教育中心:65447140/65447145)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人选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具体复试内容为: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试:以考查英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
(3)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和学术研究潜力考察,满分为100分。
(4)科研加分:
论文加分: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加分上限为10分;
课题加分:本科阶段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的,加分上限为20分;
获奖加分: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课题)获得奖励的,加分上限为20分;
上述各项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科研成果的级别及数量打分,科研加分为上述三项加总,满分为50分。
3、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按照上述各项目加总,满分300分。按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满分800分。
4、学业奖学金评定
按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及学业奖学金等级。如遇同分,原则上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推荐免试生入学当年原则上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
1、复试人选
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复试人选,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英语口试,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150分。
3、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按照上述各项目加总,满分250分。按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满分750分。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人选
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复试人选,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100分,英语听力笔试50分,综合能力考查面试150分。
(1)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考试:公共管理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的了解(与2010联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范围大致相同,),政治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本期政治考试主要与今年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满分100分;
(2)英语听力采取笔试形式,听录音,满分50分;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总分150分;
(4)综合能力面试时同时考察考生工龄、职称、职务、工作业绩。
3、录取
按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
五、财经研究所(联系电话:021-65903581)
(一)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差额比例为1:1.2。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复试总分共计250分。
(二)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调剂生源加试一门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复试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主。
(四)录取: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共75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五)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各专业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等级。推荐免试生入学当年原则上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调剂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当年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
六、金融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8377)
达到学校划定的总分及单科成绩线者,以总分成绩排名,各专业从高到低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金融学专业(含普通硕士与硕博连读生)、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对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的考察。此外,针对硕博连读学生,还会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推理、研究潜力与研究意愿。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2、保险学专业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复试内容见招生参考书目;
(2)复试内容:
①保险学方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保险学、保险数学、风险管理),综合素质面试(20%);
②精算会计方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其中:保险精算含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保险学原理),综合素质面试(20%)。
3、信用管理专业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复试内容见招生参考书目;
(2)复试内容: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信用管理概论、企业信用管理、资信评级、信用风险管理)、综合素质面试(2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的同时,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面、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二)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者分别占总成绩的60%与40%,亦即总成绩=初试成绩×0.2×0.6+复试成绩×0.4。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推荐免试生入学当年原则上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金融硕士和保险硕士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七、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214)
达到学校划定的总分及单科成绩线者,以总分成绩排名,各专业从高到低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为1:1.2。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与面试,总分值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12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2、复试内容
笔试:主要参考书目按招生简章;
面试:涉及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3、总成绩(满分72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单项均应达到60分,复试总成绩应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各专业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等级,推荐免试生在入学当年原则上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2、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应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统计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1229)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学院确定统计与管理学院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一)复试方式:笔试(60分)、面试(40分)。
(二)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笔试内容:线性回归、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不考核经济学。应用统计硕士复试笔试参考书目:《理工科概率统计》(第一章到第六章,第八章到第十章)沃波尔等著,周勇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年)。
(三)面试包括:专业能力(2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
(四)成绩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五)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共100分)综合排名确定。
(六)学业奖学金评定: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根据其入学时的研究生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学校规定的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奖学金等级。原则上推免生在入学当年为二等奖学金。应用统计硕士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九、法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408)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学院确定法学院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一)法学专业
1、复试形式及分值比重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听力笔试40,专业面试50分,外语口语1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100分):考查考生对相关法学热点问题的了解与理解情况。
经济法专业:经济法热点与前沿问题;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
国际法专业:国际法学和国际私法学;
民商法专业:民法学热点与前沿问题;
法理学专业:法理学热点与前沿问题。
(2)英语听力水平测试(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
(3)面试(60分):
a.时事政治:主要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掌握与理解情况。(10分);
b.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包括考查考生的理论基础、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法律实务能力等基本素质。(40分);
c.外语口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会话能力(10分)。
3、成绩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2×0.3
4、录取及学业奖学金评定:
各专业按总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奖项,调剂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当年将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
(二)法律硕士(含非法学与法学)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政治、专业与能力考查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英语听力水平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2、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力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外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40分,能力考查30分,政治素质30分。
3、成绩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按总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电话:021-65315752)
(一)差额复试比例
凡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总分为25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知识及能力,考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时间为两小时。
4、面试总分为150分,分两个部分:(1)英语面试,总分为50分,主要考察英语理解与表达能力。(2)专业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学术研究潜力等。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2.5×0.4
(四)录取及学业奖学金评定
1、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生录取名单。
2、按综合成绩和研究能力成绩累加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3、研究能力成绩评定标准:
(1)论文成绩:本科阶段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核心期刊以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准)
(2)课题成绩:本科阶段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计20分,每主持一项省部级课题计15分;每参与一项国家级课题计10分,每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计5分。
(3)获奖成绩: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核心期刊论文及课题研究)获国家级奖励的每项计20分,其他级别的奖励每项计10分。
十一、外语系(联系电话:021-65903692)
(一)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实施差额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即英美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外国语言学)的熟悉程度、个人见解以及学生的语音语调、口语表达、跨文化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三)入学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考虑到各专业方向之间的考试内容存在一定差异,初试成绩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奖学金评定标准上,采取新的计算公式,最终总成绩=政治×20%+业务课(1)×30%+业务课(2)×20%+面试×30%(二外不计入),然后按照该计算结果从高至低排列,排名前55%的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排名为55%至85%之间的获得三等奖学金,其余学生获得四等奖学金。
十二、应用数学系(联系电话:021-65904519)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下面分数分配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2×0.3。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基本分数线确定应用数学系复试分数线,实施差额复试。
(二)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从下列A、B、C三个专业中选报志愿:A、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B、应用数学 C、运筹学与控制论
(三)笔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考同一张考卷,考试内容为《概率论》和《常微分方程》,各占50%。
(四)面试
应用数学系将分专业(或组)组织面试。
(五)录取
应用数学系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以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4、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系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六)学业奖学金评定
推荐免试生原则上在入学当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调剂生在入学当年享受四等学业奖学金。
十三、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873)
(一)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二)复试形式
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参考书目见2011年招生简章。
2、面试
主要为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分值
1、复试分值总计200分,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外语50分,综合素质占50分)。即笔试、外语、综合素质分别占复试总分值的50%、25%和25%。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四)录取原则及奖学金评定标准
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根据所有复试学生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十四、会计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33)
凡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安排
1、笔试(120分):
专业课70分,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英语50分,考试时间1小时;
会计学和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课涉及财务会计(40分)和管理会计(30分);
财务管理专业课为财务管理(70分)。
2、面试(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10分)、英语表达(30分)、综合能力(60分)。
全日制会计硕士复试加分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每1年工龄加1分。
3、参考书目:
(1)专业英语:
笔试参考书目:《会计英语》叶建芳、孙红星,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第三版,2007年);《Accounting》Horngren,Harrison,Oliver,Pearson(8th edition,2009.6);
《Financial Management: theory and practice》,Prentice Hall(11th edition,2005.10)。
(2)120201会计学:
笔试专业课考试的参考书目:《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钱逢胜等,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管理会计》潘飞,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
(3)120222财务管理:
笔试专业课考试的参考书目:《财务管理学》张鸣等,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年);《公司财务》陈文浩等,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
(4)125300会计硕士
笔试专业课考试的参考书目:《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钱逢胜等,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管理会计》潘飞,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
(二)录取与学业奖学金等级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综合排名而定
2、学业奖学金等级确定: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按照录取人数的55%、30%、15%确定二、三、四等奖的人数,按照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全日制会计硕士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十五、MBA学院(联系电话:021-65362973、65314146)
(一)复试形式及成绩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政治笔试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二)复试内容
1、笔试
英语听力:闭卷笔试(15分钟)。
政治:开卷笔试(45分钟)。
政治考试参考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2)国际国内重大政治经济事件(2010.6.1——2011.2.28)。
2、面试
自述:自报姓名、讲述自己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和人生感悟。(不必介绍自己的联考成绩,时间限定1分钟)。
对面试材料进行描述和概括,对主题的理解和阐述。
(三)录取
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