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的法学教育已有二十几年的历史。早于改革开放初期的1983年,当时的天津财经学院即将《经济法》课程作为院级公共课开始在部分专业开设,翌年成立了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天津财经学法学系宣告成立并始招经济法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教育开始正式起步;2004年,法学系随学院升格为大学而相应升格为现今的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6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名,在读博士4名,具有硕士学位的21名,且有7名教师有国外留学、研修经历。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3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和国际法2个专业招收研究生,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现设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和理论法学四个教研室,分别承担法学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两个专业硕士点的学位课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法学院是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创新务实的教学和科研团队,历经十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由小渐大,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学生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相对于本校其他传统专业以及许多同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还较为年轻和幼稚,而这也正意味着我们有更深远的发展潜力和更广阔的上升空间。学校正拟全力发展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将在法学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和支持,我们有理由、有信心、有能力打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合格法律人才的现代化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