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天津中医药大学
乙方:
协议书内容如下:
1. 甲方同意乙方参加天津中医药大学的复试。
2. 乙方服从甲方相关招生录取安排。
3. 若乙方经过考试,符合甲方录取要求,被甲方录取后,需到“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培养,完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毕业论文答辩。
4. 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需服从“天津中医药大学”与“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的各项管理。
5. 乙方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发证单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
6. 本协议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甲方(盖章):天津中医药大学 乙方签字:
2012年 4月 20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