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专业简介
河北大学艺术学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办1998年批准建立的二级学科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199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至2006年9月,已经招收硕士研究生8届,共200余名。
本学科点注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本学科点下设艺术学、艺术教育学、艺术史、艺术文化学四个研究方向。艺术学硕士点有深厚的艺术学、美学理论作为支撑,在艺术教育的实践和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
二、培养目标
1.全面、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掌握坚实的艺术学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包括艺术学、艺术史、美学,以及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视听艺术和想像艺术的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学及相关专业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
4.身体健康,身心发展平衡。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点基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文明的总体目标,以艺术学理论为基础,注重基础理论和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紧扣时代的脉搏开设研究方向,把艺术与文化、教育统一起来,以前沿意识呼应时代人文课题。本学科点分四个研究方向,这四个研究方向在内容和方法上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和补充,着力体现艺术学专业的系统完整性和发展创新性。
1、艺术学方向
本方向侧重艺术学的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探讨。把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产品,把艺术活动作为人类实践的一种特殊活动。以艺术活动中的艺术品创造为理论出发点,注重艺术的创造、欣赏和批评,以及艺术的功效、艺术的交流等内容。本方向旨在把握艺术学理论前沿的同时,注重和艺术现象的结合和对照,在这种对照中实现理论的创新,培养具有现代意识和艺术敏感性的艺术学专业基础扎实、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人才。
2、艺术教育学方向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一是实证性的艺术教育活动的研究,在这种研究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贯通;二是强调艺术教育对全面的素质培养的价值,把艺术教育理解成培养人的全面素质的一种重要教育形式;三是实现艺术学理论和门类艺术的沟通和对接。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一些能够对艺术教育理论和实践有很好理解和掌握的研究人员,使之成为艺术教育的管理、实践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3、艺术史方向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一是拓展艺术学的历史视野,给它一个深厚的历史基础,在此过程中,使研究领域能够合理、适度地向相关领域拓展;二是将中外、古今的艺术现象和艺术流派进行比较研究,综合运用史学、哲学的观念和方法对一些重要的艺术史现象进行专门研究或比较研究;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一批具备艺术史的开阔视野,掌握先进的艺术观念,能够运用于当代艺术研究的教学与科研的高级人才。
4、艺术文化学方向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包括两点。第一,把艺术活动放在一个广泛的文化学的背景之中来看待,这就为艺术学理论和文化的其他理论的相互比较、相互作用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能,实现了艺术理论和文化现象的广泛对话;第二,能够结合当代社会文化的实际,来研究艺术活动的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寻找艺术和文化现象之间的一般规律。本方向培养具有艺术学的专门知识和文化学的广阔视野的教学、科研和文化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学习年限
艺术学专业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达到要求的优秀研究生可以提前1年毕业,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在第三学期末结束。必须修满25学分,但不超过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为13—15学分,必修环节为4学分,选修课为8—9学分。
本专业共设置21门课程,其中,公共课4门,基础理论课2门,专业课2 门,选修课12门。
艺术学专业本科阶段非哲学、文学、艺术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硕士生应补修《中国文学史》、《西方文学史》课程。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课程考试采用口试、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形式。在专业课程中,艺术学、美学、艺术史、艺术教育学采取笔试、或者笔试和论文相结合的形式,其他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无论采取何种考试方式,均应能确实考核出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考试成绩均按百分成绩评定。
学位课不及格但在45分以上,允许补考一次,45分以下必须重修。
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予退学。选修课不及格应重修或经导师(或导师小组)同意后改修。
学生所有考试试卷学院保存至少4年。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
1.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年(从开题报告到全面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在中期筛选后一个月,即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之前,研究生准备将符合规定的开题报告提交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由各位导师分别审阅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2.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始撰写论文,该论文必须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和研究生随时沟通,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进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
4.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必须在每年的4月20日完成定稿,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每篇论文至少要有两名院外专家评阅,其中一名应该是校外专家。
5.在论文答辩之前,要有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价和推荐意见。达不到答辩要求的论文,可以推迟至修改符合要求后答辩。
6.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至少包括一名校外的专家。一般情况下,应该由校外的专家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7.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参加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稿)》。
8.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署名包括“河北大学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字样的论文,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七、培养方式及方法
艺术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下的硕士生指导小组制,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每位导师对每一位研究生都负有责任。
艺术专业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制度,为研究生初选指导教师。为充分发挥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作用,每位导师每届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新增导师首次招生原则上指导1-2名学生。
艺术学专业实行相关和相近学科之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模式,注重学生的艺术兴趣的培养和提高。
本专业不允许一门课程多位教师重复开课,和导师包揽其所指导研究生的所有专业课程的现象。原则上每位导师对一届学生开设课程不能超过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