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选拔方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工作要努力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考生家人或亲属不能参与复试工作,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王志刚
副组长:孙建恒
成 员:研究生学院、纪检委负责人
招生领导小组复试录取阶段的主要职责是:调整并确定分专业招生规模,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审批破格名单,确保学校招生规模的足额完成。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工作进展。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培训复试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命题、考试、阅卷;组织外语口语、听力的测试;确保本院复试工作按时完成。
复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后,出具面试结果,整理、汇总并按时上报复试材料。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复试程序和要求
1.复试比例。各学科可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按当年国家文件执行。
2.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研究生学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对考生收取复试费,并按一定比例返还招生学院。
3.复试内容。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五部分。
(1)体检。体检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考生的学历信息和考生身份是否真实做出鉴定,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填写《考生身份审核确认表》。
(3)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命题的原则:以专业知识为主线,以考核考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应以论述及综合分析题为主。考试为闭卷,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评阅试卷应有2名以上教师参加,做到严谨公正。
(4)面试。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面试题目由考生随机抽取,工学、农学、理学等学科还应测试考生的实验及操作技能,面试情况要当场记录并给出分值,满分60分。
(5)外语水平测试。各学院应单独成立外语测试组,内容应包括外语口语、听力、翻译等,满分40分。
(6)同等学力考生(含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加试复试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7)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科点在复试结束后,应将确定指导教师后的拟录取名单与相关复试材料及时报送研招办。
四、调剂及破格问题
1.调剂原则和要求
(1)调剂是指考生从生源过剩的专业调入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生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2)调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的考生,其考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调入农学门类考生,其考试科目要求按当年教育部的文件执行。
(3)我校的调剂政策是: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原则上不调剂(各专业上线考生按初试总分的高低排队,总分相同的按外语成绩排队)。未进入复试范围的上线考生可向校内相近专业调剂,校内不能满足的再调向校外。同时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的调剂生和校外优秀生源。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录取事宜。
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破格问题
对于生源严重不足,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线下生按总分的高低确定破格的优先顺序。破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招生规模与录取政策
1.招生规模
(1)录取阶段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根据当年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数再行调整。具体办法为:
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合格生源数-招生计划)×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在0.2-0.5之间取值。
(2)为确保我校招生计划的完成,学校对各学院实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承诺制,对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按缺额数削减下年度的招生指标。学院可与复试学生签署协议,制定约束措施确保其入学;同时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复试的前一天仍不能调满生源,学校有权将其占用的招生指标收回,重新分配给校内生源充足的专业。
2.招生限额
每位导师一般一年总计最多招收5名学生。对于出现的方向间、导师间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应由学科点统一协商解决。
3.录取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推荐免试生、专业上线生、调剂生、破格生组成。我校的录取排队办法是:
(1)推荐免试生复试合格后,直接进入本专业第一梯队。
(2)专业上线生为第二梯队:按初试、复试成绩总分排名,初试权重占70%,复试权重占30% ,具体计算公式为:
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2×30%。
(3)调剂生、破格生为第三梯队,学科点根据其复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被录取的调剂生、破格生一般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拟录取的优先顺序(即确定公费名额的顺序)是:先由第一队的总分高分到低分,再由第二队的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此类推至招生计划的完成。各招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招办。
4.收费
学校对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学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校内教职工学费减半)。
六、其他
1.复试期间,研究生学院指派专人到各学院复试地点巡视检查。
2.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材料,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后,由研招办将处理意见通知考生。
3.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由研招办在网上公布。
4.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