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学院——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使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就其户口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5月31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研究生部的毕业生,保卫处将按照签约单位统一开具《户口迁移证》。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如果不想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而是迁至
“生源地”,则务必事先征得“生源地派出所”的同意,实行“户档分立”。然后填写《温州医学院毕业研究生户口回生源地申请表》,于2012年6月3日22:00前发送至yjsb0577@163.com。
3、截至2012年5月31日尚未签约的毕业生,学校将户口统一派遣至生源地,无需再填写相关申请。
4、在2012年6月1日后签约的研究生,请携带协议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
5、户籍办理不明事宜请及时与保卫处贾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577-86689855。
注意事项:
1、因全国各地落户政策不一致,有些地区落户时,《户口迁移证》务必与《就业报到证》一致方可落户。所以建议同学,尽量保持户口、档案、报到证在同一城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以上通知中涉及的毕业生统一指研究生入学时统一将《户口迁移证》迁至温州医学院的研究生,户口不在学校的研究生毕业时,不涉及户口迁移手续。
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