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研字[2002]7号)
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经审定的《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研究生应按所选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完成课程学习和接受学习考核。现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及试卷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成绩管理模式
成绩管理实行研究生处和院(系)两级管理。
研究生处管理课程成绩报表;院(系)管理考试试卷(或论文)及考场记录、考试分析等考试资料。
二、课程成绩评定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由任课老师根据试卷考核成绩和适当参考平时学习成绩情况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开题报告等实践性环节均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及以论文考核的科目,任课教师除评定成绩外,还需写出评语。
成绩评定比例规定如下:
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平时成绩包括实验、作业、课堂讨论、读书报告和撰写论文等。
三、送交试题、试卷和成绩报表
1、各学院(系)于期末考试前一周将《三峡大学研究生单科成绩报表》发给各任课老师,由各任课老师按课程分专业填写。
2、成绩报表填写必须准确、规范。如学生缺考,必须注明“缺考”字样。学生成绩如有更改,登分老师必须在后面签名。学生成绩以任课老师所填写的成绩报表为准,试卷及论文迟交、补交一律拒收,不予记载成绩。
3、任课老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内报考试试题、标准答案至研究生处,考试试卷要求出A、B卷,以论文考查的科目,将论文的要求报研究生处。研究生课程考核完毕后,任课老师应在一周内评卷完毕,填写《三峡大学研究生单科成绩报表》,并将学生试卷及所需考试存档资料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或各学院,如逾期半个月不送交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各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督促执行。
4、研究生考试试卷一般保存至毕业后三年,以便作评估和备查之用。
四、课程进修考核成绩
校外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和本校在职人员进修我校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处培养科统一管理。
申请在我校进修学习研究生课程者,须办理有关学习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者,所学研究生课程,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