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大研字[2011]2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我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第二条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基本学制为2年,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各类奖学金,学习年限超过5年者,需要重新按年度交费学习(延长期每年缴纳学费标准:按本专业当年同类全额缴费研究生的标准交费)。
第三条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第四条 培养方案
1.培养方案是实现本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它是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凡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领域必须制定本领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应突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3.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学分、课程设置及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4.培养方案由各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各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五条 培养计划
1.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必须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计划和论文计划。课程计划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导师与硕士生本人共同制定并完成网上提交,论文计划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应考虑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充分注意发挥硕士生本人的特长和创造性。
2.培养计划中应对硕士生本人的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学位课和选修课)、文献阅读、教学实践、学术活动、论文开题(第三学期内)和论文完成的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
3.硕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核的依据。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培养计划,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批准后报学院(所)审批、备案。
4.《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经导师签字,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学2周内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由研究生本人、导师、学院各保存一份,以利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 课程设置与实践环节
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要求,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应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为增强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综合性以适应职业竞争的需要,应增加应用型课程的开设,可与政府、企业、事业或实体等单位合作,开设一些提高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课程,还可开设一些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课程。课程学习要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
课程设置分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位课指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指指定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2学分。每门课程学分设置一般为2学分。每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一般为20学时。
工程硕士公共课中政治理论课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外国语课开设“基础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数学课(3学分);指定选修课“知识产权法”、“信息检索与利用”。
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凡通过英语六级,且六级证书颁发之日在入学时未满5年的研究生可免修基础英语,本科毕业专业为英语专业或出国学习、工作满一年以上也可免修基础英语,记3个学分。专业英语教学模式不作统一要求,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结合实际建立较稳定的实践基地,或通过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实行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和供需互动机制。研究生须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计入4个非学位课学分。
第七条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要求查阅大量与选题有关的近五年的专业文献,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外文资料,综述内容包括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应用前景。
开题报告主要介绍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计划安排。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第八条 学术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应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并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术公告平台上发布信息,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进行考核。
第九条 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论文除经导师审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管理
1.硕士生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以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为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做好该项工作。
2.硕士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处,试题、试卷、开题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均交各学院办公室归入硕士生的业务档案。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其学位论文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3.硕士生的培养必须重视德育和综合素质教育。通过政治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育、社会实践以及教书育人等各种活动,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硕士生导师和任课教师都应将教书育人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