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能力、熟悉国内外与商品流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惯例、掌握现代商品流通的方法、技术,能在各类工业、农业、商业(物资)、科技开发、金融保险、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从事综合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拓、市场调研、商务谈判、进出口业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
本专业依据我校经、管、法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经济、管理、法学互相渗透的特点,要求学生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管理方式、方法,具有创新开拓精神,具有现代意识,具备开展国内外有关商品流通等所需要的组织、经济、管理、法律、财会、金融、数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运用技术,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中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用范围广。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外商学、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2. 具有处理国内外贸易业务的基本能力,尤其具有工、农、科等部门的产业市场开拓能力;
3. 熟悉我国和有关国家的贸易政策、法规和有关的贸易惯例,精通流通理论和流通实务;
4. 掌握现代市场调查、行情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 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计量学、贸易经济学、会计学、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贸实务、零售学、期货贸易学、价格学等。
四、学制、学位与毕业
学制原则上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生完成总学分150+12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36分,实践环节学分14分,课外学分12分),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