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2年研究生教材及专著建设基金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已留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学位课程主讲教师。
二、资助建设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资助出版的教材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为本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学位课程教材。
②须有完整的自编讲义,并连续在两届以上的学生中使用此讲义。
③目前尚无同类教材,或比同类教材更具先进性。
(二)资助出版的专著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反映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②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
③专题研究深入、论证系统全面,论述规范。
④专著出版前,作者须有与本专题相关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工科20万元以上、理科和经济管理类10万元以上、文科和艺术类5万元以上,且已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题相关的论文(留校工作的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作者若以博士学位论文为理论基础撰写专著,可不受此条件约束)。
三、申报程序
1.2012年 6月12日前,申报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申报书》,并附完整的讲义或书稿,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2.2012年6月 15日前,申报者所在学院负责聘请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对讲义或书稿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并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教研科。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建设
四、资助额度及使用
获准立项建设的教材或专著在完成编撰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作者凭出版合同和书稿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手续。每项资助额度为2-4万元,用于支付出版费。
五、项目管理
1. 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管理、监督和经费的使用,教材或专著立项建设两年后仍未达到出版要求,则取消资助。
2.凡由基金资助的专著或教材,出版时须在封面上注明“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3.教材或专著出版后,作者可留50本样书,其余样书可由研究生院委托出版社对校内、外发售。售书款用于补充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
4.作者应自觉履行出版合同,造成的版权、违约等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作者若有学术失范行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并全额赔付资助款项。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