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籍管理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学籍管理办法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培养计划及教学安排
(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根据研究生所属专业领域,以班级为单位,制定并填写班级培养计划,确定所学课程内容及学时、学分。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本人、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筹)培养处教学管理科分别留存备案。
(二)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在校期间公共课教学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专业课教学由学院组织安排,其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相同。
三、实践环节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实践环节分为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两部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必须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各学院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选题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入学后选导,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工程实践,必须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报告经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审议通过,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筹)培养处教学管理科。
(二)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硕士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相结合的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确定。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取得工程应用成果。
(三)学位论文答辩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日期、答辩流程和审核标准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经本校正式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筹)培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