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目前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联合发文,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请各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考工作。
政策待遇:1、正式进编。新录用教师使用事业编制,录用后正式办理入编手续。2、实行年薪制,到艰苦偏远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其它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标准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担负。3、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培训和奖励等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见附件
附件: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