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考试、课程论文两种形式。
(1)根据《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学位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采用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其中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考试由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其他学位课课程由开课院(部)统一组织安排考试。
(2)非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考试方式也可以采用撰写课程论文等考查方式进行。
(3)各院(部)要将具体课程考核安排(附件2)提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研究生工作部(处)根据上报情况发放监考费并组织考场巡视。
2、考核时间:本学期所开课程必须在20周之前(2012年6月24日之前)全部结束考核。
3、命题要求:研究生期末考核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1)任课教师应按照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格式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附件3),一套用于期末考核,一套备用或作补考用。试卷标准答案按照《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标准答案格式》(见附件4)的要求进行排版。采用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填写“研究生课程论文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学生下载《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见附件6),并用B5纸张打印。
(2)以上两种考核形式都必须填写《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考核封面》(在院(部)领取),经院(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试卷和论文登记表方可使用。
三、试卷印制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两周将考试试卷报课程所在院(部)。学位课中的全校性公共课程由院(部)教学秘书在考试前一周内报研究生工作部(处),由研究生工作部(处)送文印室印刷,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半小时到研究生工作部(处)411室领取。其他课程试卷由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在考试前一周送文印室印刷,在考试前两天由院(部)到文印室领取试卷。
四、成绩登录及考核材料上报
1、课程成绩登录:课程成绩由各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录,打印3份成绩单签字后,2份报院(部)教学秘书,1份装入试卷袋中存档。
2、登录时间: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后成绩全部录入完毕,截止6月24号前所有成绩必须全部录入完毕(除19周结束课程外)。
3、由于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录入成绩的教师,填报《课程成绩未录入系统成绩报告单》(附件8),严禁自制其它格式的成绩报告单。
4、跟读、重修学生成绩,填报研究生工作部(处)下发的进修生成绩报告单和重修学生成绩报告单。
5、全校性公共课课程成绩单,一律上报开课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收齐后和其它课程成绩一起由研究生教学秘书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处)。
6、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在6月29号之前将收齐的本单位成绩单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不受理教师单个成绩报送。
7、所有学位课考试结束后,请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全部学位课AB试卷用研究生课程考核封面装好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
五、考核材料存档
1、院(部)存档考试材料
(1)教师批阅完毕的考试试卷和论文均放在开课院(部)存档(包括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考试试卷或研究生课程论文存档袋中材料包括:①考试试题(含标准答案)或课程考核(论文考核)登记表、②任课教师从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的成绩单、③课程教学小结表(见附件7)、③按学号排列的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
(2)所开课程学生课程成绩单。
(3)非学位课试卷或论文登记表用研究生课程考核封面装好后存档。
请各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认真整理、妥善存放考核材料。
2、研究生工作处存档材料
(1)全校所有课程成绩单。
(2)用研究生课程考核封面装好后的所有学位课AB卷。
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