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说明
1、2011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1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30名(具体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
2、在现有我校招生政策与2011年国定政策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并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不收培养费,且可享受专项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等次,评选比例达到录取人数的90%以上,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4、定向生、委托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二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0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4.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1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复 试:2011年5月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
五、招生人数
《2011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以2010年实际招生人数为依据,并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该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1年拟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拟招生人数,2011年武汉工程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六、相关事宜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