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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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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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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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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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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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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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后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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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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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确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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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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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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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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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目录,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课程学习计划和培养各环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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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各保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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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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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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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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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二学期的学习,基本修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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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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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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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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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指导研究生确定科研课题,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学科点作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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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各保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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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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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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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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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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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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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期期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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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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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对研究生的表现写出评语,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后,做出考核决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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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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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学期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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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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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论文撰写要求提交正式论文,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本学期不考虑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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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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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学期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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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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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申请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为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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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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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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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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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参加5次以上学术活动,填写《学术会议情况记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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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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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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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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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排第二)或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名义,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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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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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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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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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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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本科生的教学活动,折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8学时,填写《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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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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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8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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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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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前7天办理完相关答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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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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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委员会例会时间一般在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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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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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审查学位申请资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做出学位授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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