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即将开始,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5.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三年制进行培养。
二、优惠政策
1.985、211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应届本科考生,其总分超过国家A类地区初试合格线20分以上,经我校复试合格并录取的学术型学位调剂生不收培养费,并按复试后总成绩排名,进入本学科研究生公费生计划的,第一年享受学校普通奖学金,后两年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评定。
2.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设有一定的奖励措施,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调剂办法
1.调剂程序(各环节缺一不可):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下载调剂申请表→送申请表到拟调剂学院(中心)办公室(导师、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研招办审核→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研招办调取考生报考档案→院系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参加复试
2.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分批发布,需密切关注。
研招办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14708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湖北工业大学研招办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