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校(院)进行机构改革,《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2]4号)核定我校(院)事业编制280名(含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编制)。领导职数为:校长、院长分别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兼任,常务副校(院)长(正厅级)1名,副校(院)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60名(正处22名,副处38名)。2002年鄂组干[2002]459号核定我校(院)助理巡视员2名;调研员6名,助理调研员11名。
鄂编办核定我校(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