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意见及复试方案,现将校内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1、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调剂)原则
(1)在报考专业计划内常规拟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拟录取,不进行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跨二级学科调剂)。
(2)通过本校复试,因专业招生计划限制而不能在报考专业拟录取的学术学位型考生,允许在所报考一级学科内从生源充足的专业向生源不足的基础类专业调剂,接受调剂的基础类专业如下:
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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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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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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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校内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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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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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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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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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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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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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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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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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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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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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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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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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内调剂到基础专业的考生享受第一志愿报考基础专业考生同等待遇。
(4)接受调剂时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在初试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外语、综合、政治单科成绩排序。
2、调剂流程
(1)领取并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
(2)联系相关专业导师签署接收意见。
(3)联系导师所在院系签署接收意见。
(4)于4月19日16:00前将《校内调剂申请表》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