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文件要求,对上线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将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国家A类线考生。
2、网上接受我校调剂复试考生。
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携带学生证)。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如从档案中复印,请加盖档案管理章)。
三、复试时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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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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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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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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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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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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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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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东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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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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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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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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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科研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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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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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复试通知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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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8日
(周四~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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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笔试、导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在导师面试中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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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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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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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见各学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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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12日
(周一~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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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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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院体检科
(医技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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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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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空腹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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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形式、内容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
(一)、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及的考察
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由各个学院组织,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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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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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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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含基础、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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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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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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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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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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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基础、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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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断学、西医诊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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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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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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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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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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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与复试专业基础
科目不同的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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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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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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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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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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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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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体检表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11.3.31
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