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建立于2002年5月,现为重庆工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经过四年多的学科建设,引进了一批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学术带头人,组建一支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实力雄厚、结构搭配合理的师资队伍。本学科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2人, 讲师11人。根据学科发展,于2004年成立了“医学工程研究院”,2005年与企业联合建立了重庆市信息产业局“重庆中英(国际)数字医疗技术工程中心”。现承担有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课题在内的各类在研课题35项,在研科研经费达378万元。本学科教师发表各类研究论文90余篇,其中被世界三大检索收录16篇;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申报并受理发明专利5项;获得2003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本学科在2005年9月成功承办了ICMIT2005国际会议,增强了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交流,提升了本学科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
一、 培养目标
1.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科学的精神,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坚实的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验与设计能力。
3.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掌握较系统的专门知识、技术与方法,具有综合应用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进行生物医学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把握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通晓电子和计算机、材料科学应用技术,能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独立开展工作,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解决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
二、 学习年限
1.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一般不能延长。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1.5年,正式开题报告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年。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应由研究生本人在规定的学制结束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所在二级学院同意,研究生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 研究方向
1、生物医学信息检测与仪器
本专业主要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检测和仪器发展,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心电、脑电、肌电及其他生理信号与医学信号的有损与无损采集、处理与控制;心电及其他生理参数临床检测、分析系统;新型医疗设备中的高新技术研究;医学信息的实时数字处理,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在医学中的应用,超声聚焦技术及无损测温技术等;以及生物传感器,生物芯片,影像诊断仪、监护仪器、生化检测仪器、心电诊断仪器、康复仪器,人工心脏辅助装置及其临床检测与监护装置等。
2、生物医学工程数字化技术与系统
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事生物医学工程中的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基本研究包括数据分析算法和工具、生物医学数学模型、生理信号采集和分析、医学成像与处理、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远程医学信息处理与数字化医疗应用。前沿研究包括分子生物学中基因序列分析、计算生物学、生命的计算机仿真系统等。重点以生物医学工程的核心算法设计,数据处理平台设计、网络传输实现与应用平台设计为主。它不仅为医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新药实验与开发、教学与培训等提供了新的技术思路,同时利用现代计算生物学、计算机科学和信息科学技术,将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相结合,为现代生物医学研究提供数学、计算机科学和信息学研究的技术支持,以数字化手段研究生命现象的基本规律和生物医学信号图像的基本信息。
3、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本专业主要瞄准生命学科与材料学科的发展前沿,实现学科的交叉融合,注重科技创新,主要从仿生的角度从生物高分子材料的分子设计、生物材料的表面修饰、组织工程材料的理论研究和实用开发技术。
4、环境生物医学工程
本专业主要瞄准环境因素(着重环境污染因素)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基本研究包括水污染对健康危害及其防治研究、环境医学监测新技术研究、环境医学监测新型仪器等。
四、学分要求及说明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总学分最低不少于30学分,(最高不超过3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低于28学分(课程学分要求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5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实践环节应完成2学分。
2.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主干课程(随本科课程学习并考试及格方为合格)。补修课程不记学分,也不能冲抵实践环节的必修学分。
五、课程设置 (见附表)
课程设置详见附表《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必须完成2学分,其中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素质课程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
1、教学实践(30学时)、专业实习(折合为30学时)、素质课程(16学时)为三选一,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教学实践采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协助辅导本科生毕业设计等形式,由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师或“助教”设岗单位考核;专业实习由指导教师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而定,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并经导师评阅后,成绩记入学籍档案;素质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
2、学术活动(1学分):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至少8次,经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3、文献阅读及综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在中期考核中进行检查,但不单独给学分。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前需完成本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中、外文情报资料的检索及收集整理工作,阅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和专著30篇(部)以上,完成5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或文献综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经过论证,原则上应在所在二级学院专门安排的会议上提出报告,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生完成文献阅读及综述、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方可开题。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应有必要的理论分析与实验结果以及对所研究课题的新见解,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字数不得少于 3万字(文科、理工科分开要求)。
(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已有知识,训练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在正式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1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二级学院组织的、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作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2.发表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署名单位为重庆工学院的、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具体要求见《重庆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重工院〔2004〕187号)。
3.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按照《重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试行)》(重工院〔2006〕34号)执行。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按《重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重工院〔2004〕204号)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