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愿意调剂到我校的二志愿考生,可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23-62460038,023-62471276、联系人:胡老师、章老师。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及政策
1.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
2.申请调剂专业需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与申请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与申请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1.递交调剂申请表
请愿意调剂到我校的二志愿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接收调剂硕士生申请表”。考生本人将签名后的“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接收调剂硕士生申请表”邮寄或直接交到调剂专业归属学院(联系方式见后),截止日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
注:此表仅用于收集调剂信息,调剂最终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登陆调剂系统
待教育部下达2012年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达到要求的调剂考生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向我校发出调剂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申请。
3.复试通知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对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及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4.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通过复试的考生状态将置为“待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5.调取试卷
完成上面操作后,考生本人向报考一志愿单位提出调剂申请,并协助办理好调剂试卷手续,我校收到调剂考生初试试卷后确认录取。
三、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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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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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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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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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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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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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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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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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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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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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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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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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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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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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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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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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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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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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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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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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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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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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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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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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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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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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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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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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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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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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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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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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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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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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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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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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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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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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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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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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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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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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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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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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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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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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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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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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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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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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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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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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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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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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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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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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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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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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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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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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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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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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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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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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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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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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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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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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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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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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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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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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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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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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