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生名额);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当年合格分数线。
6.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需提供的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1.《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应注意字迹工整),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历年在校学习正式成绩单、大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上述材料于2011年10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的学科专业请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查看目录请登陆:http://yjsy.cqmu.edu.cn; http://yjszs.cqmu.edu.cn),本人申报专业应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2.经我校研究生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3.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在网上公布名单,并将加盖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接收函寄送给申请者。
4.获得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11年10月2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考生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现场确认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寄达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未经推免生复试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